瓦楞原纸交收标准

2015-09-14 13:05:00  交收标准

一、交收品指标(GB/T13023-2008标准)


1、瓦楞原纸的规格可以按订货合同规定,卷筒尺寸偏差不超过 mm。

2、瓦楞原纸不经外力作用不应有分层现象。

3、瓦楞原纸应平整、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折子、孔眼、硬杂物等外观纸病。

4、瓦楞原纸应切边整齐,不应有裂口、缺角、毛边等现象。

5、卷筒纸断头用胶带纸牢固地粘接好,每个卷筒接头数:优等品应不超过一个,一等品和合格品应不超过三个,并做明显标志。

6、卷筒直径为1100mm—1300mm,或按合同规定。

7、卷筒纸的筒芯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卷筒纸的端面应平整,形成的锯齿形和凹凸面应不超过10mm。

二、交收要求

1、供货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质量规定,每件货交收时应附一份产品质量合格证。

2、外包装应明确标出产品名称、标准编号、商标、规格、定量、等级和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等。

3、应用具有防潮性能的纸或其他材料包好,封牢。
4、当前指定交收区域为江苏无锡、山东临沂等。